在武举制之前,武人们入仕为官有两条路径。一是如周亚夫、周勃那般子 承父业的将门世袭,二是上阵杀敌以博取功名。
[1]魏徵,令狐德棻.隋书:卷三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73: 68.
二、唐代武举
“又有武举,盖其起于武后之时,长安二年,始置武举。”[1]创立武举, 是武曌历史功绩之一,但女皇为何要开设武举?
众所周知,武则天从后宫走向朝堂,以周代唐,位居九五,风光无限。只 是这孤家寡人的高位,从一开始就注定满布荆棘。自她临朝称帝开始,除了朝 野汹汹不绝的“惑主”“僭越”等舆论外,更有不少大臣,如徐敬业、韩王李 元嘉及琅琊王李冲等直接发起暴动。这样的局势下,为稳坐帝位,改变朝堂政 治格局,扩大骨干人才来源,加强封建统治基础,武则天“不惜爵位,以笼 四方豪杰自为助”。于是,武举制出世。唐代武举真正实施时间约200年。长 安二年(702)开创,到贞元十四年(798)第一次停废。元和三年(808), 武举制再次开设,直到唐末未见停废的记载。其实,早在女皇开设武举前十多 年,就有谏官薛谦光提出力大勇猛者虽可杀敌,但未必适合做三军统帅,特地 列举了诸葛亮一例,并首次提出“谋将”这一概念。此谏言虽没有立刻被女 皇采用,但此后大唐武举制也陆续依此改革,例如,设立“智谋将帅科”等。 总而言之,武则天创立武举,既是政治革新、军事发展的需要,也是巩固自身 政治地位的需要。唐代武举制偏重于个人技艺,注重骑射本领。唐代武举制度 尚未完善。
- 生源:应试的学子分为生徒与乡贡两类。所谓生徒有点像今天的在校 生,当时要求地方和中央所设学校的学子,考试合格后才可参与省试。除此之 外,一些学富五车的能人可向地方官员“投牒自举”,考核通过后,与贡品一 并送到京城,名曰:乡贡。另武举初创时,未设武学堂,生源仅有“乡贡” 一类。应举考生包括六品以下文武官,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勋官子弟,年满18 岁且已经交纳13年“品子课钱”者等。[]同时规定但凡曾触犯法令者、工 商之子、州县衙门小吏,不得参加考试。若是应举人身份有误,将追究推荐人 责任。
- 考程:武举创立后被设为常举科目,每年一次,分州府负责的地方性 考试和中央负责的省试两级。中央省试由兵部主持,初期是兵部员外郎负责, 后改为兵部侍郎任知武举官。大致应试流程如下:个人自荐、参加地方州府的
选拔试、合格者结伴上京、参加中央组织的省考。
- 科目:考试内容,《旧唐书》有载,凡贡举,“有二科:一曰平射,二 曰武举”口]。平射简单,“试射长垛三十发,不出第三院为第,入中院为上, 入次院为次上,入外院为次”[2],即为中第。武举分两块,一是考核骑射本 领,有长垛、骑射、马枪三项为评判标准,二是身体条件与个人素质,有步 射、举重、材貌、言语等基本要求。具体项目如下:
考试方法
:“画帛为五规
,置之于垛
,去之百有五步
(内规广六尺
, 橛广六尺
;余四规
,每规内两边各广三尺
。悬高以三十尺为限
)。列坐引 射
(弓用一石力
,箭重六钱
),名曰
‘长垛
’。” [3]
成绩评定
:早期定上
、次上和次三等
。“入中院为上
,入次院为次 上
,入外院为次
。”考试方法
:“穿土为埒
,其长与垛均
,缀皮为两鹿
,历置其上
,驰马 射之
(鹿子长五寸
,高三寸
。弓用七斗以上力
)。” 成绩评定
:分上
,次上和次三等
。“发而并中为上
,或中或不中为次 上
,总不中为次
。” 考试方法
:“断木为人
,戴方版
(按
:同板
)于顶
。凡四偶人
,互列 埒上
。驰马入埒
,运枪左右触
,必版落而人不踣
(枪长一丈八尺
,径一 寸五分
,重八斤
。其木人上版
,方三寸五分
)。” 成绩评定
:分上
,次上和次三等
。“触落三板
、四板为上
,二板为次 上
,一板及不中为次
。” [7]
考试方法
:射草人
成绩评定
:分次上
,次两等
。“中者为次上
,虽中而不法
、虽法而不 中者为次
。”
- 刘昫,等.旧唐书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75: 1835.
- 袁宝华.中国改革大辞典:中[M].海口:海南出版社,1992: 2692.
卷十五[M].北京 卷十五[M].北京 唐六典[M].北京 卷十五[M].北京 唐六典[M].北京
唐六典[M].北京
- 举重成绩评定:据《唐六典》卷五《尚书兵部》记载,翘关“率以五次 上为第。”[1]《新唐书》记载:“翘关长七尺,径三寸半,凡十举后,手 持关距,出处无过一尺,负重者,负米五斛,行二十步,皆为中第。” [2]
- 考试方法:举翘关
- 材貌成绩评定:分次上、次两等。“以身长六尺已上者为次上,已下 为次。” W]
- 考试方法:量身高
- 言语成绩评定:分次上、次两等。“有神彩堪统领者为次上,无者
- 考试方法:答策问
为次
。” [4]
(
三)
及第授官唐武科考后,及第者能得到兵部“告身”,即取得为官资格。因生源不 同,授予官职的情况也略有不同。
《唐六典》卷五《尚书兵部》记载:“武贡之第者,勋官五品已上并三卫 执仗、乘,若品子年考已满者,并放选;勋官六品已上并应宿卫人及品子五考 已上者,并授散官,谓‘军士战官’,余并帖仗然后授散官。”[5]
简而言之,大致分三类。一是勋官五品以上,三卫执仗、乘,如若其品子 年考已期满,直接放选授职事官。二是勋官六品以下并应宿卫人,凡是品子年 考已达五次者,授散官。三是一般平民应试者,及第后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实际 锻炼,再授予散官。至此可知,纳课的年限是决定武举及第除官的重要条件。
(
四)
名人逸事因史料匮乏,唐代武举及第人数待考。在《唐书》中武举出身的也仅有 名将郭子仪一人记录在册,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出身武举的宰相。《新 唐书•郭子仪传》记录,郭子仪以武举“异等”补左卫长史,经多年军功累 积成九原太守。后在安史之乱中,因剿灭叛贼安禄山,再造大唐而名扬天下, 升迁为中书令。后官拜宰相,受封汾阳郡王,被尊“尚父”。《新唐书•郭子
[1 ]李林甫,等.唐六典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2: 160.
- 欧阳修,宋祁.新唐书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75: 1170.
- 李林甫,等.唐六典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2: 160.
- 李林甫,等.唐六典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2: 160.
- 李林甫,等.唐六典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2: 160. 仪传》有载:“德宗嗣位,诏还朝,摄冢宰,充山陵使,赐号‘尚父’。”所谓 尚父,最早是指周朝姜子牙,意为可尊敬的父辈,后世也用来尊称有社稷功勋 的大臣。为将四朝(玄肃代德)六十余年,郭子仪为唐朝统一和社会安定做 出了巨大贡献,死后谥号“忠武”。
三、宋代武举
- 发展期天圣七年(1029),宋恢复自五代停废的武科考,初设武举。庆历三年(1043),开设武学于武成王庙,不久废除。嘉祐八年(1063),复置武举,修订考试方法、学习内容以及如何授官等 规定。熙宁五年(1072),复设武学于旧址,三年一期,每期武生百人。政和年间(1111—1117),武学罢废。
- 绍兴十六年(1146),再置武学。
- 崇宁年间(1102-1106),诸州开设武学。
- 治平三年(1066),英宗确定三岁一贡举制度。
- 皇祐元年(1049),仁宗下诏停止武举。
- 天圣八年(1030),仁宗亲测武举人。武殿试首次出现。
- 宋代武举制起于北宋仁宗天圣七年( 1029),迄于南宋度宗咸淳十年 (1274),延续有200年,随进士诸科开设。建隆元年(960),宋太祖赵匡胤 登基,出于稳定国家政权和安全的考虑,加之开疆拓土需要一批武官为之所 用,对武科考十分积极,并将之纳入科举体系。但在当时文官当政的基本国策 下,武举的存废之争不可避免。不过,有道是“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 伏”,恰恰是因为这反反复复的波折,促进了宋代武举制的发展。大体如下:
- 生源、考程与考试科目
- 生源:主要是三类人,一是供奉官、殿直官、殿直承旨官,这些官级 不高的武官;二是虽未食禄,有军事才能,不曾犯罪或私罪情节较轻者;三是 文武官子弟别无负犯者。后两种应试者,需“命官三人委保行止”,并由相关 官员“看详所业”。此举乃宋廷针对武举制人设立,文举无,宋以前无。原因 是朝廷要防范武人有不测之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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